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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1-06-14 15:41 来源:未知
-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(Private Limited Company)
股东数目最多为50名。- 上市公司 (Listed Company)
股东数目为50名或以上。经当地政府部门批准后,可向公众人士发行股票及债券以筹集资金。- 外国公司分行 (Singapore Branch of a Foreign Company)
外国公司可在新加坡设立分行,但只属于登记分行,而不是注册成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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