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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遗产税

发布日期:2011-12-05 22:47 来源:未知

香港遗产税

1、遗产税
 
政府已取消
遗产税,凡在2006年2月11日或之后去世的人士,其遗产无须缴付遗产税,旨在推动香港成为国际金融中心。
 
厘印税及资本税
 
厘印税
 
需课厘印税的交易主要分为两类。
 
转让香港公司股份(不论私营或公开上市公司)必须缴纳厘印税,交易买卖双方均需按0.1%税率缴税,亦即每宗交易的
 
总课税率为0.2%。厘印税乃根据售价或公平市价二者较高金额计算,厘印税主任评估公平市价时,通常会以公司所出示
 
经审核账目之资产净值为准,但仍可适当地调高账目所列土地或楼宇价值的金额。至于集团内部公司互相转让股份,如
 
买卖双方均由同一母公司持有90%股权,则毋须课厘印税。
 
转让位于香港的土地及楼宇,必须于协定买卖时缴纳最高达3.75%之厘印税。政府向楼宇买卖合约征收厘印税的主旨是
 
打击楼市投机炒卖之风。然而,房地产买主可以将厘印税支付时间,递延至合约规定的房产转让完成之日;这是现行的
 
纾缓措施。递延期限最长可达签署合约后的三年。
 
因此承诺转让房地产前应先征询专业意见。
 
此外,租赁不动产、信托基金单位、注明抬头香港人士之票据及复制任何应课税票据亦需缴厘印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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