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、快捷及有效地达至上述各项目标,并在客户可接受的收费水平及时间范围提供服务。
理想
受世界认同为卓越的公司注册处,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。
使命
为客户提供高效率、具成本效益和优良的服务与设施,以办理成立公司及登记和查阅公司文件。
引进现代科技,不断检讨和提升本处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和设施,并致力执行法定规例。
采用适当的人力资源管理策略,激励员工,达成本处的目标。
信念
以客为本:重视客户的意见。按照他们的需要和期望,发展服务项目和厘定质素水平。
群策群力:关怀和尊重我们的员工。透过全体热诚能干的工作人员,同心协力,执行法定规例,提供优质服务。
精益求精:采纳崭新的意念、科技和工作模式,不断提升本处的服务质素和设施。
公司注册处处长负责执行以下条例:
公司条例 (第32章)
有限责任合伙条例 (第37章)
受托人条例 (有关信托公司的部份) (第29章)
注册受托人法团条例 (第306章)
放债人条例 (第163章)
其他的法团条例